广宁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的公告(2019年1-6月)
时间:2019/7/5 10:23:00 来源:广宁县民政局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经我局审查,下列社会组织符合法人变更登记条件,准予变更并发给法人登记证书,现予公告: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经我局审查,下列社会组织符合法人变更登记条件,准予变更并发给法人登记证书,现予公告: